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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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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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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18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2/11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A棟2樓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1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1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富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26日 至113年12月08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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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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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 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惟目前尚未洽定。 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考量,可提供公司營運所需之各項 支援,包含提供產品技術開發合作、擴大業務及產品市場、強化客戶關係等有利公 司未來營運發展,並能認同本公司經營理念之策略性投資人為對象。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股數以3,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參考價格,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 格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 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夥伴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 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 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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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子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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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10/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遠東生技」) 消滅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佳展生技」)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遠東生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為遠東生技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遠東生技為營運所需,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與本公司進行簡易合併,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1月30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本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遠東生技(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佳展生技(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生物檢測試劑之研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因本次合併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因本次合併而解散。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一、 (1)董事姓名:闕壯群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闕壯群董事長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得行使表決權,故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二、 (1)董事姓名:麥淑娥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麥淑娥董事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得行使表決權,故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之需要, 以協議方式變更合併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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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簡易合併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0-18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10/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遠東生技」) 消滅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佳展生技」)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佳展生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佳展生技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本公司為營運所需,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與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佳展生技進行簡易合併,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1月30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佳展生技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遠東生技(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佳展生技(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生物檢測試劑之研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一、 (1)董事姓名:闕壯群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闕壯群董事長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因本合併案通過後佳展生技將解散,使闕壯群董事長喪失佳展生技董事長身分, 就本案難謂無利害關係,故迴避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二、 (1)董事姓名:麥淑娥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麥淑娥董事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因本合併案通過後佳展生技將解散,使麥淑娥董事喪失佳展生技董事身分, 就本案難謂無利害關係,故迴避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之需要, 以協議方式變更合併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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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債權人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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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
1.事實發生日:113/10/18 2.公司名稱: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0月 18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母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生技) 之簡易合併案,並暫定民國113年11月30日為合併基準日。 合併後遠生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 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 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債權人 就此合併案如有任何異議者,請自113年10月18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止之期間內,檢 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臺北市南港區園區 街3號13樓)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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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本公司訂定112年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9-23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8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 及股票股利新台幣13,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發行新股1,390,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3 5.最後過戶日:113/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12日申報生效在案。 本次更正因事實發生日日期誤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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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擴建廠房及設備資本支出案(補充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9-18 |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9/18~113/9/1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泉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次契約內容: 遠東生物科技農科廠裝修工程 (2)工程契約總金額: 新台幣6,200萬元(未稅) (3)契約起訖日期: 預計於民國114年第一季取得使用執照核准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成長有擴廠之需求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民國113年6月28日通過擴建廠房及設 備資本支出案, 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新台幣8,000萬元 內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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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05 |
1.事實發生日:113/08/05 2.公司名稱: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8/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8/1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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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訂定112年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7-26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7/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8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 及股票股利新台幣13,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發行新股1,390,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3 5.最後過戶日:113/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12日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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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1 |
1.股東會日期:113/06/2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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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1 |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郭登富 (2)獨立董事:蕭玉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1)獨立董事:郭登富 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蕭玉娟 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八方雲集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3年6月21日之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獨立董事 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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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生技北醫 發表長新冠解方 |
摘錄經濟A 16 |
2024-05-30 |
許多民眾飽受「長新冠」困擾,為此,遠東生技與台北醫學大學、萬芳醫院產學合作,昨(29)日發表臨床試驗結果,顯示遠東生技專利藍色微藻蛋白製作的錠劑,可有效緩解新冠病毒感染病徵、改善長新冠症狀影響。
微藻權威、遠東生技總經理闕鴻達,是專利藍色微藻抽出蛋白抗病毒特性的發現者,他表示,這項成分經過實證可以對抗八大病毒對健康的威脅。
遠東生技2021年9月起陸續與台北醫學大學及萬芳醫院合作人體臨床試驗。萬芳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陳甫綸針對最新試驗結果表示滿意,他說明,總計58位受試者,確診病患經追蹤觀察28天、已痊癒者則再追蹤觀察14天,相較於對照組,發燒時間縮短、體溫更快回復正常轉為陰性,有效緩解不適感,長新冠症狀也明顯降低,因此生活品質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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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經法院拍賣競標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06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屏東縣長治鄉農科段241地號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3/3/6~113/3/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總面積:4,927.3坪(約16,288.28平方公尺) 建物面積:1,150坪(約3,808.18平方公尺)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投標須知內繳款方式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由屏東地方法院公告以投標方式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行情且不低於拍賣最低價參與投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集團整體營運考量,用以供日後本公司或子公司進行製造生產及辦公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2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參與法院拍賣競標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於總 價款新台幣65,000,000元內參與本次拍賣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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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3-12-27 |
1.事實發生日:112/12/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72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120 5.計息方式: 年利率以2.0%計息,並依照未來中央銀行利率政策做相同幅度調整。 6.還款之: (1)條件: 可資金貸與之到期日或提前清償。 (2)日期: 於董事會決議通過起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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