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3 年現金增資發行公告
中華民國 113 年 08 月 09 日
一、 本公司於民國 113 年 7 月 26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 207,746,45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發行新股 20,774,645 股,為記名式普通股,增資前發行股數18,697,180 股,增資後發行股數計 39,471,825 股。
二、 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 10 %計 2,077,465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 90%計18,697,180 股,由原股東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000 股,以每股新台幣 35 元溢價發行。認購不足 1 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或併湊不足 1 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三、 代收增資股款銀行: 永豐銀行西松分行暨全台各地分行。
四、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及認股繳款期間:
(一) 茲訂定民國 113 年 09 月 06 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二) 依公司法第 165 條規定自民國 113 年 09 月 02 日起至民國 113 年 09 月 06 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 113 年 08月 30 日 16 時 30 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2 段 95 號 1 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13 年 09 月 01 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認股繳款書將以掛號寄奉,如有地址變更者,請在停止過戶日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
(三)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民國 113 年 9 月 1 日起改委由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 113 年 9 月 1 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相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17 號 3 樓,電話:02-2381-6288)
(四) 原股東與員工認購繳款期間為:自民國 113 年 09 月 07 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07 日止,請憑本公司製發之認股繳款通知書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繳納股款者視同放棄。
(五) 現金增資基準日暫定為民國 113 年 10 月 09 日,並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作業。
五、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擬於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辦理新股股票發放作業,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配發予各股東,其配發之股票於股票發放日以無實體方式轉入登載於公司保管劃撥帳戶內(登錄帳)。
六、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有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客觀環境變更等而需修改時,均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