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業務
主要商品/服務項目:
在全球化的衝擊下,產業競賽模式已從早期工業化大量製造轉變為腦力與創意的競爭。文化創意產業,係指結合創作產製及商業買賣的內容,本質上屬無形資產與特定的文化概念,並受到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大量仰賴腦力且資源需求相對較少的產業。文創產業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累積、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便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目前在台灣原創定為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公益、電影、廣播電視、出版、廣告、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設計品牌時尚、建築設計、數位內容、創意生活、流行音樂及創意內容、其他經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等16項。
特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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